关于尸体、骸骨、棺柩入境申报
关于尸体、骸骨、棺柩入境申报
★尸体是指人死亡后的遗体及以殡葬为目的的人体器官组织。
★棺柩是指盛放有尸体的固定形态的坚固密闭容器。
★骸骨是指以殡葬为目的的人体骨骼。
根据《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入出境尸体、骸骨包括:
(一)需要入境或者出境进行殡葬的尸体、骸骨;
(二)入出境及过境途中死亡人员的尸体、骸骨。
因医学科研需要,由境外运进或者由境内运出的尸体、骸骨,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得由境内运出或者由境外运入尸体和骸骨。
▶申报流程
・入境: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4号(关于明确尸体骸骨入境前申报相关事宜的公告),尸体、骸骨在境外启运前,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境口岸海关申报。
・向入境口岸海关申报时,并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二)死者身份证明(如:护照、海员证、通行证、身份证或者使领馆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出境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签发的死亡报告或者医疗卫生部门签发的死亡诊断书;
(四)入殓证明;
(五)防腐证明;
(六)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护照、通行证或者身份证等)